为了进一步树立学院“十佳”评选的品牌形象,增强全院师生和广大校友的认同感、自豪感与荣誉感,加强学院的文化建设,值此机械学院创建52周年之际,学院决定,面向全院征集“十佳”评选的标志,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项目
“十佳”评选的标志
二、征集对象
机械学院全体师生
三、征集要求
(1)寓意深刻,创意独特,色彩鲜明,图案简洁生动,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易于记忆传播,内涵深刻,能够反映时代精神与活动特色。
(2)设计新颖,图案简洁,便于制作,适宜作为学院对外宣传,以及进行校园及社会活动的形象标志。
(3)十佳评选标志的设计用手绘或电子文稿均可,标志的中文请用规范汉字。
(4)以个人名义或集体名义提交作品均可;请附详细文字,说明图案寓意。
四、投稿须知
1、“十佳”评选标志可用16K绘图纸彩色手绘或者用A4纸电脑打印;若为电子文档,请使用jpg格式,图片分辨率不低于150dpi。参征作品同时提供一份设计灵感与创意的文字说明,解释图案的寓意,注明标注图案比例和标准配色方案。
2、报送作品时,请逐项填写《机械学院“十佳”评选标志征集登记表》(见附件),并附文字说明,阐述作品的设计理念和含义。
3、参赛作品要详细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学号、电子信箱等通讯方式。
4、收稿截至日期为6月30日。
电子版设计:请将电子版作品与《征集登记表》、作品说明一并发送至E-mail投寄信箱。参赛作品请自留设计底稿(cdr、ai或psd格式),作品中标后设计者需向组织方提供原始文件。
手绘设计:请填写《征集登记表》、撰写作品说明并打印,请于截稿日期之前送至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五、评审与奖励
征集结束后,主办方会邀请相关专业教师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会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比赛设一等奖(中标)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入围奖若干名。所有获奖者均颁发奖品和获奖证书。
六、特别声明
1、 所有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刻意抄袭模仿,更不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其行为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
2、获奖作品在支付奖励后,其著作权(除署名权外)和所有权均归天津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包括发布、编辑、出版和发行等各种权利。
3、主办方充分尊重设计人的设计方案,凡获奖方案均由机械工程学院颁发证书,获奖者有协助主办方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的义务。
4、设计人投稿后,则视为同意主办方拥有对设计方案宣传、展览及推荐实施等形式的权力。
5、凡参加机械工程学院本次作品设计投稿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无须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
6、机械工程学院对本次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电话:60272396 联系人:白仁飞 老师
E-mail投稿信箱地址:bairenfei@163.com
送稿地址:机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机械工程学院
2010年3月13日
标志征集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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